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市内大发彩票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大发彩票。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通知还以附件形式发布了《市内大发彩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通知明确,现由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大发彩票,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办法》;现由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南京、重庆、合肥、南昌、昆明、杭州、郑州、哈尔滨等12家外汇商品大发彩票,以及现由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的哈尔滨外汇商品大发彩票,自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大发彩票,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适用《办法》;到期未完成转型的外汇商品大发彩票,予以关闭,大发彩票原经营主体应当向海关申请终止经营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通知明确,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组织实施工作。《办法》施行2年后,财政部将会同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对施行效果进行评估。
《办法》明确,市内大发彩票应当在口岸出境隔离区内设立免税商品提货点。旅客应当在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市内大发彩票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市内大发彩票的布局应当根据出入境旅客流量,结合区域布局、城市商业 设施建设和旅游业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所在地口岸出境大发彩票经营情况和行政运行成本,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序竞争、避免浪费、便于监管等要求。